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论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业农村、农村经济)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中央农办秘书局,部内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

经全国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农业农村部、中央网信办、江苏省人民政府定于2018年11月15—18日在江苏省南京市举办全国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博览会,期间将举办全国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论坛。现将论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

打造农村双创升级版,增强乡村振兴新动能。

二、论坛内容

总结改革开放40年农村创业创新取得的经验,交流农村创业创新的做法,探讨打造农村创业创新升级版的实现路径和重点措施。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15日上午9:00—11:50;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国际博览会议中心一楼中华厅。

四、参加人员

(一)农业农村部、中央网信办、商务部负责同志作为正式代表参加论坛。邀请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退役军人部、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农村创业创新推进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相关司局负责同志作为正式代表参加论坛。

(二)邀请山西、黑龙江、江苏、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贵州、陕西等省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负责同志作为正式代表参加论坛(请相关省份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邀请)。

(三)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农村创业创新和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各1位负责同志,农村创业创新工作和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主管处室各1位负责同志作为正式代表参加论坛。

(四)请中央农办秘书局,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人事司、法规司、政策改革司、规划司、计财司、乡村产业司、社会事业司、合作经济司、市场司、国际司、科教司、监管司、种植业司、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局、农垦局、种业司、农机化司、农田建设司,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全国农业展览馆、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农民日报社、中国农村杂志社、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各1位负责同志作为正式代表参加论坛。

(五)请各省(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本省(区、市)的部分全国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名单详见农加发〔2016〕8号、农加发〔2018〕2号文件)、部分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县(名单详见农办加〔2018〕6号文件)的1位相关负责同志作为特邀嘉宾参加论坛。每个省份组织的特邀嘉宾总人数不超过5人。

(六)请江苏省农业农村厅邀请省直机关有关厅局及地市有关负责同志作为特邀嘉宾参加论坛。江苏省特邀嘉宾总人数不超过60人。

(七)邀请有关行业协会、涉农企业及高等院校、研究院所的专家学者作为特邀嘉宾参加论坛。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明确1名联络员,对接论坛的各项事宜,负责本省(区、市)参加论坛人员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二)请各省(区、市)联络员负责汇总本省(区、市)参加论坛人员名单,并于11月5日前将报名回执(附件1)以电子邮件发送至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邮箱:nybncpjg@163.com,标题统一为“××省(区、市)参加双新双创论坛名单”。

(三)论坛报到处设在国际青年会议酒店(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邺城路8号,电话:025—86538888),报到时间为11月14日全天。正式代表、特邀嘉宾由组委会办公室统筹安排食宿,特邀嘉宾食宿费用自理。

(四)本次博览会及论坛开通了专题网站(http://www.fieshow.com),建立了微信公众号(附件2)。博览会及论坛重要活动安排等信息发布等都将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请通知所有正式代表和特邀嘉宾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号。

(五)本次论坛会务组将于11月14日在南京禄口机场、南京南站、南京站统一安排接机(站)。

六、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廖良坤,010—59192072、18319279700   王海翔,010—59192719、13913839701

南京市农业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李 华,025—87708081、15312047301   何九龙,025—87708079、18013819878

会务接送

联系人及电话:蒋毅雅,18795953787   汤梦甜,13913049971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