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6年1号)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于2025年10月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2批次不合格,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1、建始县卓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西芹”

不合格产品控制及调查情况。

我局于2025年10月15日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经查,上述抽检不合格的“西芹”共计购进19公斤。

行政处罚。建始县卓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西芹”中的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要求,对当事人处警告处罚。

产品不合格原因查找及整改情况。

不合格原因:超市缺乏自检能力。

整改情况:对员工进行培训,加强对产品索证索票检查的力度。

2、建始县业州镇杨记粗粮坊生产销售的“馒头(自制)”

不合格产品控制及调查情况。

我局于2025年10月23日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经查,上述抽检不合格的“馒头(自制)”共计生产销售30个。

行政处罚。建始县业州镇杨记粗粮坊生产销售的“馒头(自制)”中的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要求,对当事人处警告,并处罚款1000.00元,上缴国库。

产品不合格原因查找及整改情况。

不合格原因:人为添加。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并细化进货查验制度,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强化食品安全意识;严格按相关规范标准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7日

本文转载自: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