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5年22号)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于2025年6月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1批次不合格,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1、建始县米工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酥(膨化食品)”

不合格产品控制及调查情况。

我局于2025年7月15日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经查,上述抽检不合格的“花生酥(膨化食品)”共计生产22.5公斤,现已发布了召回公告。

行政处罚。建始县米工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酥(膨化食品)”中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的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要求,对当事人处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81.00元,罚款1000.00元,合计1081.00元,上缴国库。

产品不合格原因查找及整改情况。

不合格原因:库房温度过高,储存不当。

整改情况:对成品仓库窗户悬挂不透光窗帘,降低室内温度,空调在高温季节24小时开放。

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5日

本文转载自:建始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