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5年21号)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于2025年6月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2批次不合格,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1、建始县景阳镇旺德福生活超市商行销售的“生姜”

不合格产品控制及调查情况。

我局于2025年7月15日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经查,上述抽检不合格的“生姜”共计购进7.5公斤,现已发布了召回公告。

行政处罚。建始县景阳镇旺德福生活超市商行销售的“生姜”中的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要求,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要求,对当事人处警告处罚。

产品不合格原因查找及整改情况。

不合格原因:未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整改情况:在以后经营过程中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

2、建始县景阳喜洋洋超市销售的“小台芒”

不合格产品控制及调查情况。

我局于2025年7月15日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经查,上述抽检不合格的“小台芒”共计购进9公斤,现已发布了召回公告。

行政处罚。建始县景阳喜洋洋超市销售的“小台芒”中的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要求,对当事人处警告处罚。

产品不合格原因查找及整改情况。

不合格原因:未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整改情况:在以后经营过程中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

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1日

本文转载自: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