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5年19号)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2025年6月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1批次不合格,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建始县九月青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云鹤牌土家硒酱油(酿造酱油)”

不合格产品控制及调查情况。

我局于2025年6月26日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经查,上述抽检不合格的“云鹤牌土家硒酱油(酿造酱油)”、共计生产122件(1464瓶),现已召回1426瓶,我局对召回产品进行了扣押封存。

行政处罚。建始县九月青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云鹤牌土家硒酱油(酿造酱油)”中的氨基酸态氮、全氮(以氮计)项目不符合GB/T 18186-2000《酿造酱油》的要求,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要求,对当事人处警告,并处罚款5000.00元,上缴国库。

产品不合格原因查找及整改情况。

不合格原因:出厂检验试剂配比错误,检验仪器未校准。

整改情况:1、更换新的酸度计,保证仪器灵敏性;2、使用仪器前,每次都按要求用标准液校准设备,保证测量数据准确有效;3、按要求改变原来试剂配比。

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3日

本文转载自:建始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