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5年15号)

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4月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3批次不合格,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1、建始县道菊便利超市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生姜”

不合格产品控制及调查情况。

我局于2025年5月6日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经查,上述抽检不合格的“生姜”共计购进15公斤,现已销售完毕。

行政处罚。建始县道菊便利超市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生姜”中的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要求,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要求,对当事人处警告处罚。

产品不合格原因查找及整改情况。

不合格原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

整改情况:在以后经营过程中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

2、建始县花坪镇晓艳生鲜食品配送店销售的“洗姜”

不合格产品控制及调查情况。

我局于2025年5月8日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经查,上述抽检不合格的“洗姜”购进5公斤,已销售完毕。

行政处罚。建始县花坪镇晓艳生鲜食品配送店销售的“洗姜”中的噻虫嗪、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要求,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要求,对当事人处警告处罚。

产品不合格原因查找及整改情况。

不合格原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

整改情况:在以后经营过程中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

3、建始县鑫鑫商贸中心销售的“山药”

不合格产品控制及调查情况。

我局于2025年5月8日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经查,上述抽检不合格的“山药”购进14.5公斤,现已销售完毕。

行政处罚。建始县鑫鑫商贸中心销售的“山药”中的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要求,对当事人处警告处罚。

产品不合格原因查找及整改情况。

不合格原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

整改情况:在以后经营过程中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

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9日

本文转载自: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