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5年12号)

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3月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3批次不合格,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1、建始县果友地零售超市(北环路鲜果果)销售的“直杆山药”

不合格产品控制及调查情况。

我局于2025年3月17日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经查,上述抽检不合格的“直杆山药”共计购进10公斤,现已销售完毕。

行政处罚。建始县果友地零售超市(北环路鲜果果)销售的“直杆山药”中的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要求,对当事人处警告处罚。

产品不合格原因查找及整改情况。

不合格原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

整改情况:在以后经营过程中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

2、建始县钱汤园餐饮店使用的“小汤碗(自行消毒)”

不合格产品控制及调查情况。

我局于2025年3月18日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经查,上述抽检不合格的“小汤碗(自行消毒)”是上述单位在使用。

行政处罚。建始县钱汤园餐饮店使用的“小汤碗(自行消毒)”中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的要求,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要求,对当事人处警告处罚,并处罚款500.00元,上缴国库。

产品不合格原因查找及整改情况。

不合格原因:未严格履行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

整改情况:在以后经营过程中严格履行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

3、建始县澳喜野营餐饮店使用的“白色小圆盘(自行消毒)”

不合格产品控制及调查情况。

我局于2025年3月18日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经查,上述抽检不合格的“白色小圆盘(自行消毒)”是上述单位在使用。

行政处罚。建始县澳喜野营餐饮店使用的“白色小圆盘(自行消毒)”中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的要求,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要求,对当事人处警告处罚,并处罚款500.00元,上缴国库。

产品不合格原因查找及整改情况。

不合格原因:未严格履行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

整改情况:在以后经营过程中严格履行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

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3日

本文转载自:建始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