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5年5号)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0月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1批次不合格,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建始县鼓乡人家餐饮店使用的“白色小圆碗(自行消毒)”

不合格产品控制及调查情况。

我局于2024年11月4日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经查,上述抽检不合格的“白色小圆碗(自行消毒)”

是该店在使用。

行政处罚。建始县鼓乡人家餐饮店使用的“白色小圆碗(自行消毒)”中的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的要求,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要求,对当事人处警告处罚。

产品不合格原因查找及整改情况。

不合格原因:未严格按要求清洗消毒餐饮具。

整改情况:在以后经营过程中严格按要求进行清洗消毒。

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8日

本文转载自:建始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