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674号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的规定,现将我部新制定的《再生水稻收获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本文转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674号 (moa.gov.cn)

  农业农村部

  2023年5月31日

附件:DG-T 297-2023再生水稻收获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