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农业农村局多措并举规范执法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近期,恩施州农业农村局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出台全州系统内行政执法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免于行政强制等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事项50项,编制本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基准53项,全面梳理系统内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59项,制定完善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规则,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等配套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对市场主体优先采取教育引导、限期纠正、警告批评等执法方式,规范推行“柔性执法”。

2019年以来,全州农业农村系统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92件,基本做到行政处罚主体适格、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自由裁量适当、立卷归档规范,案件质量总体较好。近两年,全州农业农村系统8份案卷被省农业农村厅评为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6个案件为全省系统农资打假“十大典型案例”、2个案件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十大典型案例”,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走在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