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报道: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8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湖北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调研座谈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讨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对标对表全国人大常委会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做好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解读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全力推动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要深入调查研究,做好听取和审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报告相关工作,切实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要紧扣中心大局,突出重点、创新方法,扎实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推动落实各级政府依法向本级人大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要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法规制度,加快我省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立法修法进程,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完善有效衔接政策体系,着力形成一套务实管用的乡村振兴政策制度。要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深化“代表行动”,广泛收集意见建议,着力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大力推进强县工程和乡村振兴,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贡献人大力量。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艳玲、梁伟年,党组成员、副主任马国强、刘晓鸣,党组成员、秘书长张爱国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列席会议。

会后召开主任会议,拟定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讨论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执法检查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