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1号

2021年4月8日,恩施州公共检验监测中心抽检人员依法对我州辖区范围内食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验,涉及恩施州清江外国语学校高中部食堂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4月8日,恩施州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抽检人员对恩施州清江外国语学校高中部食堂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单编号为:SC21422800485430476。上述样品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2021年5月10日恩施州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为:SH20210408068)。2021年5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书,启动核查处置工作。

二、产品控制情况。上述不合格产品已经使用完毕,并进行了二次清洗消毒。

三、行政处罚情况。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原因排查情况:1.餐饮具洗消间洗碗设备未及时进行清洗,洗碗机底板有锈蚀;2.餐饮具洗消间通往外界的门未封闭,有校园垃圾箱距离食堂太近,夏天苍蝇较多,可能进入食堂洗消间对餐饮具造成二次污染;3.餐饮具保洁间未配备消毒柜。整改情况:1.立即对洗消间洗碗设备进行彻底清洗,利用周末时间对洗碗机锈蚀部分进行处理;2.在洗消间通往外界的门上安装了风幕机,垃圾箱已经迁移离食堂较远的地方;3.配备了保洁间消毒柜。

特此公告。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