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99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洛阳普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26家单位申报的犬副流感病毒胶体金检测试纸条等7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发布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浙江海正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申报的米尔贝肟片等2种兽药产品变更注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发布修订后的鸡传染性支气管炎活疫苗(FNO-E55株)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内包装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我部发布的本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内包装标签同时废止。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66号中“兔病毒性出血症、多杀性巴氏杆菌病、产气荚膜梭菌病(A型)三联灭活疫苗(VP60蛋白+SC0512+LY株)”研制单位更正为“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洛阳惠中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华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附件:1.说明书和标签.doc

农业农村部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