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92号

根据《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现发布无菌兽药、非无菌兽药、兽用生物制品、原料药、中药制剂等5类兽药生产质量管理的特殊要求,作为《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配套文件,自20206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农业农村部
2020年4月30日

 

附件: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92号.o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