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80号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审,批准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所等9家单位为农药登记试验单位,有效期五年。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280.pdf

农业农村部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