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市场监管系统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处罚案件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州市场监管系统把防控疫情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国家总局、省局、州委州政府对疫情防控部署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执法办案力度,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从重从快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有力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疫情防控期间,截至2020年3月5日,全州市场监管系统依法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案件106件。其中恩施市局46件、来凤县局14件、利川市局11件、建始县局11件、宣恩县局10件、巴东县局6件、咸丰县局5件、鹤峰县局3件。

二、案件来源

案件线索来源分为4种类型。消费者投诉35件,占比33.02%;监督检查发现34件,占比32.08%;群众举报30件,占比28.3%;上级交办7件,占比6.6%。

三、违法主体

违法主体主要分为4类。药店40家,占比37.74%;商超24家,占比22.64%;自然人(含个体户)37户,占比34.91%;乡村卫生机构5家,占比4.72%。

四、涉案产品

行政处罚案件中涉案产品分为7种。口罩类52件,占比49.06%;食品类36件,占比33.96%;日用商品类6件,占比5.66%;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类5件,占比4.72%;药品类3件,占比2.83%;蔬菜类3件,占比2.83%;生产资料类(农作物种子)1件,占比0.94%。

五、案件类型

在立案查处的案件中,分为6种类型。产品质量类案件51件(其中不合格食品32件、其他商品19件),占比48.11%;哄抬价格类案件24件,占比22.64%;未明码标价类案件19件,占比17.92%;无证无照经营类案件6件,占比5.66%;商标侵权类案件4件,占比3.77%;虚假宣传类案件2件,占比1.89%。

六、办理情况

截至2020年3月5日,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案件106件。目前已结案67件(其中已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4件,责令改正3件)占比63.21%,罚没金额134.14万元,平均个案罚没金额2.09万元。其中罚没1万以下的案件33件,占比51.56%;1万-5万的案件26件,占比40.63%;5万-10万的案件4件,占比6.25%;10万以上的案件1件,占比1.56%。已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7件,占比6.6%;正在调查32件,占比30.19%。

疫情防控期间,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加强价格监管、管控商品质量、严管食品安全、打击违法广告、保护知识产权,通过严格执法办案,有力震慑了各类违法行为,目前防护用品的投诉举报大幅下降、生活用品价格基本平稳有序,经营者社会责任和诚信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市场监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下一步,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关注防疫用品,特别是密切关注与人民群众生活相关的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和产品质量,继续加强和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监管,坚决依法查处有关价格和产品质量的违法行为,重拳出击,切实维护稳定的市场经济秩序。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