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新增耕地4930.71亩 通过质量验收评定

近日,根据《湖北省耕地质量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建始县农业农村局邀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按照《湖北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对2018年度建始县业州、长梁等八个乡镇十三个地方投资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进行了质量验收评定。专家组听取了项目建设、现场踏勘及取样检测情况汇报,查阅了土样化验报告、项目单位竣工验收资料等材料,并就有关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质询,形成验收评定意见,本次质量验收通过的新增耕地面积为4930.71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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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同时建议项目单位加强后续培肥工作:一是进一步深耕深松,改善土壤结构和通透性;二是采取施用石灰、土壤调理剂等措施,对pH 5.5以下的地块进行酸化土壤治理;三是对坡度较大的土坎,种植植物篱护坡;四是推广种植绿肥,实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料,提高土壤有机质,提高土壤肥力;五是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增施磷肥,平衡土壤养分;六是加强田间工程后续管护,落实管护责任,确保长期发挥效益。